为了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购买重疾险产品的消费者越来越多。值得一提的是,个别消费者还会选择在多家公司购买重疾险,以便获得更高的保额!那么,在多家公司购买重疾险究竟怎么样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重疾险的定义
重疾险的发展在国际历史上已经由来已久了,我国的正式起步相对来说比较晚,直到2006年正式的确定了26种重大疾病的统一定义之后,才慢慢开始发展起的。
针对于被保险人首次罹患合同约定的重疾的情况,保险公司会根据条款的理赔内容作审核,符合理赔条款的就可以赔付重疾保险金。这里的理赔审核包括了是否如实告知,是否首次罹患,是否达到理赔标准,是否在产品等待期之后等等。
由于每份重疾险产品都有设定一个基本保额并根据保额的高低来定产品的费率,很多消费者为了一次性拿到高额的保险金选择购买多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
在多家公司购买重疾险怎么样?
重疾险是属于定额给付型的商业保险产品,如果配置多份的话,同时可以获得多份理赔的命题是成立的。另外,买多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还有以下优势:
选择多样,保障本身就更具有多样性;
不同产品不同保险公司它们的理赔标准等也是有差异的,多元化的选择可以让理赔成功的几率更大。
本身产品在定期、终身等的选择上就众说纷纭,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可以选择不同保障时间,这样的话同样是一种完善保障的优良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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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多款重疾险尽管可以获得多份理赔,但是能不能理赔成功还需要结合所购买的产品具体的保障内容以及理赔要求等。
针对一些常见的癌症理赔基本都是确诊即赔的,差异性不大。
但是如果是脑中风后遗症等这类高发但是理赔要求差异较大的,就未必是每款产品都能理赔的,因此小沃建议大家多选择一些理赔要求和健康告知要求都宽松的产品,严格履行健康告知的义务。
购买重疾险需要注意什么?
重疾险也需保轻症,高发轻症不能少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重疾险必须要保障的28种重疾,可以覆盖重疾理赔的95%。这点绝大数重疾险产品都可以做到,但是由于对高发轻症没有强制要求,所以部分保险产品在这方面给消费者埋了陷阱。
很多消费者并没有医学背景,多以对轻症并不了解,往往只看保障疾病数量,却忽视了轻症的保障质量。实际上,质量比数量更重要,与其罗列一系列罕见的疾病保障,还不如保高发疾病,对消费者更加有利。
条款要看清,防止保障有猫腻
市面上一部分重疾险产品,为了控制赔付率在重疾险保障条款上“动手脚”。表面上可以保障的疾病种类有很多,也是常见高发疾病,但是却在保险条款中对疾病的赔付时间以及年龄段做了限制。
市面上某款重疾险规定:在被保险人70 周岁前确诊患有“严重帕金森病”,则可获得理赔。
但是严重帕金森病的属于“老年病”,常见发病年龄多为70岁之后,该款保险这样规定明显是在保险条款上玩了花样,限制了理赔率。
故而,消费者在购买重大疾病保险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保险条款内容,尤其是这些对疾病保障条件做限定的产品,一定不能马虎。
利用消费者返本心理,推销重疾险产品
大家知道,重疾险分为消费型和返还型两大类,其中消费型重疾的保费相对便宜,而返还型重疾险价格比较贵。但是部分消费者觉得消费型重疾险如果不出险,那么就亏了,所以内心还是对这类保险有些抵触。
部分保险公司利用消费者这种心理,建议消费者除了重疾险之外还花一部分的钱用来理财,等到保险合同到期再返还。
那么,这样真的划算吗?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收益并不高,有的返还的刚够本金,但是消费者却忽视了通货膨胀的因素在,所以若要想要买返本的保险一定要注意,和理财产品区分开。
豁免条款要看清
当前很多重疾险产品都是有豁免条款的,尤其是投被保人双豁免的产品比较受欢迎。很多消费者觉得很有利,和自己爱人相互投保,一方患病,二人保费都可以豁免,而且保险权益不变。
但是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般情况下重疾只含有被保人豁免权益,投保人豁免条款需要另外附加。意思是说,若想要投保人豁免,还需要另外缴纳一部分保费。
所以消费者在这方面要尤为注意,如果附加的保费过高,那么意义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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